关于“对话”的几点思考
──学习《语文课程标准》的一点体会
“文科教育是技能的教授,更是生命的对话!”。
──袁振国
学习《语文新课程标准》,我几次看见了“对话”这个词。特别是在关于阅读教学建议中,新课标明确指出:阅读教学就是学生、教师、文本之间对话的过程。
我边读《课标》边思考,对于“对话”有了自己的一些理解。
(一)
这是我上过的一节不成功的研究课,阅读的材料是那篇文质兼美的《翠鸟》:
揭题后,我指着大屏幕上很多只小鸟的图片问孩子们:“见过翠鸟吗?你能从那么多小鸟的图片中找到翠鸟吗?请你在课文里找一找,哪些句子帮助你找到了翠鸟。”
话音刚落,有一个学生就把手举得高高的:“哦!我知道了!我知道了!”看他兴致勃勃、迫不及待的样子,我就请他站起来发言,还请他说说理由。结果,这个孩子站起来支吾了半天也没能把话说清楚。
评课的专家说:为什么不多给孩子一点独立阅读、独立思考的时间呢?
现在重新反思自己的教学,我发现,如果从对话的角度看,专家们说的独立阅读时间,其实是学生与文本对话的时间,
这是课堂中所有对话的基础。没有这个对话基础,学生如何去发现?如何去根据自己原有的知识建构?要孩子们有自己独特的感受,与文本的对话是首要的,还必须是充分的!
孩子们能够从“春天对冰雪说了什么?冰雪那么听话,都化了!春天对小草说了什么?小草那么听话,都绿了!……”与春天对话!
孩子们能够从“树林里有许多可爱的小生命。听!静静听!……”与生命对话!
孩子们能够从“杀了我一个,还有后来人”与英雄对话!
孩子们能够从……
(二)
再说说教师与文本的对话。经常会听到老师们说,在备课时要“吃透教材”,这里面就包含了教师与文本之间的对话。事实上,这一层对话的中心依然是学生,因为教师与文本的对话也是为学生服务的。在杨明明老师的那篇《与生命对话》的文章中这样写道:有这么一篇教材,让一位执教老师激动,她说:“我总觉得这篇文章太美了,它美丽得使我不敢落笔写教案。我准备用一个晚上,一个夜深人静的晚上,先好好地读读这篇文章,用心读,用心记,把它背下来。……然后,我可以充满自信地走上讲台,和孩子们一起欣赏,一起品味。”看,这位可爱的老师因为有了和文本的成功对话,带着满腔热情走进教室,走到孩子们身边。我记得袁教授说过:要学生有感受,教师首先要有感受;要学生能体验,教师要首先能体验;要学生动情,教师要首先动情。
(三)
有了师生各自与文本的对话,带着他们各自的理解和感受,于是就有了这第三层的对话,也是我认为在课堂上最重要的对话──老师与学生的对话。首先明确的是这层对话的中心是每个学生。在我们传统的教学中,往往会忽视这一点,老师与孩子的对话中,总是由老师预设目标,忽视学生的感受,拼命把老师的理解灌入孩子的脑子里,使他们往往只能消极地接受和索取,不能积极主动地去发现、去建构、去创造。新课标中很明确地指出:要重视学生的独特感受和体验。我们应该鼓励学生对阅读内容作出有个性的反应。这是他与文本对话后的结果,必须要珍视!
但是,最近我发现有些老师学习《课标》后,受到《课标》影响,过分地强调了孩子与文本对话后的感受,产生了另一种倾向。
在听一位老师上第七册中的一篇选学课文《去年的树》,那是一篇充满人文色彩的童话,里面洋溢着太多的情感内容。可是有个孩子在阅读课文后中提出了自己的独特见解:“我觉得小鸟很笨!”直到下课后,他依然认为“小鸟是很笨的!把自己弄的那么辛苦!”为什么孩子会体会不到小鸟与大树之间的友谊与真情呢?
那是因为课堂中老师与孩子的对话出了问题:
老师说:“用自己喜欢的方式读读课文,好不好?”孩子们开始投入的读课文。
接着,学生们开始发表感受:
“我被小鸟感动了!”
“我觉得小鸟很守信用!”
“小鸟很执著!”
“要怪就怪我们用大树做火柴、筷子,做家具,要不然大树也不会被砍倒了!”
“小鸟很笨!那么辛苦,找到也没用了!”……
孩子们发表着各自的感受,而老师始终没有参与对话。
我们发现,一样的文本,不一样的孩子有了不同的感受,这属正常。但是,帮助孩子建立正确的价值观是老师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啊!当孩子的理解有误,甚至偏离方向时,老师应当立即指出并给予纠正!在课堂中,老师不是没有发言权的人,既然教师与学生在人格上完全平等,那么谁规定老师就没有说自己感受的权利呢?课堂中不存在谁的感受驾驭别人的感觉,谁的体验取代别人的体验,但是,可以互相对话,可以分享理解!
教师是课堂阅读活动的组织者、学生阅读的促进者,是阅读中的对话者之一。一般来说,教师作为文本与学生的中介,他的思想深度、文化水准、人生经验、审美水平要高于学生,他可以起到向导的作用!我们绝不能一味地强调孩子们的感受与体验,而没有了老师自己的见解!就好像庄子描绘的一样,如果可以和孩子们在课堂上一起发表见解、一起争论、一起得出结论、一起获得成功的体验,那该是一件多么令人雀跃的事情!
(四)
我所理解的对话第四层,就是学生之间的对话。我记得王燕骅老师在讲课中说过:要让孩子享有表达的权利,但是也要让孩子明确自己有倾听的义务。这两者是多么的辨证!
我们必须承认孩子之间的差异,没有两个孩子是完全相同的,交流对话中可以互相学到很多的东西!比如:在小组合作的学习中,每个孩子都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也许本来只想到一点,通过对话碰撞出了火花,思维和想象力被激活了,有了更多的富有活力和创意的想法。又比如:老师们经常安排的同桌对话,学习能力弱的孩子能够直接通过与小伙伴的对话交流,解决自己的问题。而全班范围的对话,学习能力强的孩子,表达流畅,思维条理清晰,他往往能通过对话的方式将自己的理解、自己所知道的信息传递给班里其他的孩子,使那些学习能力较弱的孩子受益。
(二年级教研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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