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音乐教育的哲学》
雷默教授是美国著名的音乐教育家,是美国音乐教育领域中审美教育的倡导者。他撰写的《音乐教育的哲学》一书中,有很多观点值得我们去积极地思考和研究。他把自己的论点基于一些浅显的论据之上,字里行间流露着深邃的思想、渊博的学识、敏捷的思路和幽默风趣、优美婉转的笔风,可读性很强。
这本书的初版时间是1970年,当时美国音乐教育中一味强调音乐之外功能的偏向,无端排斥很多优秀的爵士乐和流行音乐,而雷默教授却不认同这种音乐教育,他在书中提到:教学曲目还必须包括于世界各民族和各种文化相关联的音乐,在尊重自己本土文化的基础上,分享其它种类的文化风味。由此可见,他是一个睿智而有远见的音乐教育家,他这种把音乐看作文化现象来学习的思想,使音乐教育具备了更广泛的包容性。
联系我们中国以前的音乐教育,也较普遍地存在类似的几种不良倾向:在学校的音乐教育中,一味排斥所有的流行音乐和“非主流音乐”;学习外国音乐的兴趣仅局限在欧洲文化圈;没有充分尊重中国作为一个多民族国家的许多优秀的本土音乐文化等……
值得欣喜的是,在《新音乐课程标准》中,在政策上确立了以审美为核心,并提出了“弘扬民族音乐、尊重世界多元音乐文化”的理念,体现了中国现代音乐教育的进步。是的,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目前已经成为国际音乐教育的主流,世界各个民族的音乐文化都值得学习,音乐的文化价值是平等的,不存在先进与落后之分。作为音乐教育工作者,我们有义务把世界其它民族的优秀音乐文化介绍给学生,培养他们开放的学习态度,更有义务把中国本土的,各个民族的优秀音乐文化传授给学生,帮助他们懂得欣赏本民族的音乐,树立民族自豪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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