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吸虫病防治
血吸虫病是一种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和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的传染病,在我国流行已有2100多年的历史,主要流行于长江流域及其以南的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云南、福建、广东、广西等12个省、直辖市、自治区。2014年,全国12个血吸虫病流行省(直辖市、自治区)中,上海市、浙江省、福建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已达到传播阻断标准,四川、云南、江苏及湖北4省已达到传播控制标准,以湖沼型流行区为主的安徽、江西和湖南3省尚处于疫情控制阶段。
全国血吸虫病疫情虽然整体下降,但数据显示我国局部地区血吸虫病传播风险仍然较高。未达到传播阻断地区,要进一步推进传染源控制工作,重点做好人畜粪便无害化处理,积极推进以机代牛措施,防止污染有螺地带,加强钉螺孳生环境治理,切实阻断传播途径;已达到传播阻断标准地区,要加强血吸虫病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结合综合治理压缩钉螺面积,防止钉螺扩散,巩固防治成果,严防疫情死灰复燃。
血吸虫病是血吸虫成虫寄生在人或其它哺乳动物的肠系膜静脉和肝脏附近门静脉系统的血管里,在那里吸血、产卵、排出毒素而引起的一种寄生虫病。比较其他血吸虫产卵量,日本血吸虫产卵量最大,每条雌虫每天约产1000~3500个卵,约为曼氏血吸虫的10倍。血吸虫病发展到了晚期,病人的肚子逐渐胀大,积水,因此有些地方把这种病叫做“大肚子病”。
致使人、畜得病的血吸虫有埃及血吸虫、曼氏血吸虫、日本血吸虫、间插血吸虫和湄公血吸虫等5种。在我国流行的是日本血吸虫,其生活史包括成虫、虫卵、毛蚴、胞蚴、尾蚴和童虫6个阶段。尾蚴一旦与宿主的皮肤接触,10秒钟即可侵入宿主皮肤。
血吸虫病的流行由以下5个环节构成:①传染源排出虫卵;②虫卵在水中孵出毛蚴;③毛蚴浸入中间宿主-钉螺;④毛蚴在钉螺内发育,逸出尾蚴;⑤尾蚴感染终宿主-人、畜等哺乳动物。
构成血吸虫病传播和流行因素有三个:一是要有传染源(病人、病畜)散布血吸虫卵;二是要有传播媒介,必须经过中间宿主-钉螺来传播;三是要有易感人群,接触“疫水”(含有血吸虫尾蚴的水为疫水)而发病。
一年四季都可能感染血吸虫病,以4—10月发生感染的机会最多。一般来说,急性血吸虫病感染以夏季最为常见,尤以6—10月多见。根据流行病学资料认为日本血吸虫平均寿命为4.5年。
在血吸虫感染过程中,尾蚴、童虫、成虫和虫卵均可对宿主造成损害,损害的主要原因是血吸虫不同虫期释放的抗原均能诱发宿主的免疫应答,这些特异性免疫应答的后果便是一系列免疫病理变化的出现。因此,人们已普遍认为血吸虫病是一种免疫性疾病。
尾蚴所致的损害:尾蚴钻入宿主皮肤后可引起尾蚴性皮炎,表现为尾蚴入侵部位出现瘙痒的小丘疹。初次接触尾蚴的人这种皮疹反应不明显,重复接触尾蚴后反应逐渐加重,严重者可伴有全身水肿及多形红斑。
童虫所致的损害:童虫在宿主体内移行时,所经过的器官可因机械性损伤而出现一过性的血管炎,毛细血管栓塞、破裂、局部细胞侵润和点状出血。在童虫发育成成虫前,患者可有潮热、背痛、咳嗽、食欲减退甚至腹泻、白细胞特别是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症状,这可能与童虫机械性损害和其代谢产物引起的变态反应有关。
成虫所致的损害:成虫寄生于血管内,利用口、腹吸盘的交替吸附血管壁而作短距离移动,因而可引起静脉内膜炎。成虫的代谢产物,分泌、排泄物和更新的表膜,在宿主体内可形成免疫复合物,引起变态反应。
虫卵所致的损害:血吸虫产出的卵仅17%随粪便排出,其余大部分的虫卵沉积在肝脏和肠壁组织。 在组织中沉积的虫卵发育成熟后,卵内毛蚴释放的可溶性虫卵抗原经卵壳渗到宿主组织中,形成虫卵肉芽肿。与此同时,沉积在宿主肝、肠组织中的虫卵引起的肉芽肿又可不断破坏肝、肠的组织结构,引起慢性血吸虫病,因此虫卵是血吸虫病的主要致病因子。
血吸虫病可分为急性、慢性和晚期、异位四型。
急性血吸虫病:病人均有明确的疫水接触史,发病多在夏秋季节,以6-10月为高峰。感染方式以游泳、捕鱼虾、防汛、水中作业等为主,症状多在感染后5-8周出现。从接触疫水到出现临床症状(主要是发热)的时间,称潜伏期。急性血吸虫病的潜伏期平均为40天,潜伏期最短者14天,最长者84天。
其临床症状有:发热、尾蚴性皮炎、腹痛腹泻、咳嗽、肝脾肿大等,发热是急性血吸虫病的主要症状,也是判断病情的一个重要依据。
慢性血吸虫病:急性血吸虫病经治疗未愈,或未自行退热,演变为慢性血吸虫病。临床可分为以下几型:
无症状(隐匿型):主要为隐匿间质性肝炎,病人健康与劳动未受影响,无显著症状,少数有轻度的肝脏或脾肿大,肝功能正常。
有症状:主要为慢性血吸虫肉芽肿肝炎和结肠炎,最常见症状为慢性腹泻或慢性痢疾。症状呈间歇性出现。腹泻、腹痛或黏液血便常于劳累或受凉后较为明显,休息时减轻或消失。轻度者腹泻,每日2-3次,粪内偶带少量血液和黏液;重者可有腹痛,里急后重,痢疾样粪便等。肝肿大较为常见,表面平滑,质稍硬或充实感,无压痛,且多有脾轻度肿大。
晚期血吸虫病:指出现肝纤维化门脉高压综合症,严重生长发育障碍或结肠显著肉芽肿性增殖的血吸虫病患者。由于反复或大量感染,虫卵肉芽肿严重损害肝脏,出现干线型肝纤维化,临床上出现肝脾肿大、门脉高压和其它综合症。根据主要临床表现,我国将晚期血吸虫病分为巨脾型、腹水型、结肠增殖型和侏儒型。晚期血吸虫病的主要合并症有上消化道出血和肝性昏迷。
在我国,血吸虫病患者并发乙型肝炎的比率较高。有人对298例晚期血吸虫病患者进行肝细胞活检,发现62.4%的病例HbsAg阳性,这可能与晚期病人的免疫功能明显下降,因而感染乙型肝炎的机会较多有关。当血吸虫病合并乙型肝炎时,常可促进和加重肝硬化的发生与发展。
异位血吸虫病:凡虫卵在门静脉及其分支以外血管所属脏器内沉积所引起的病变,称之为异位血吸虫病。当肝纤维化引起的门-腔静脉吻合支扩大时,肠系膜静脉内的虫卵也可能被血流带到肺、脑或其他组织,造成异位损害。人体常见的异位损害部位在肺和脑,其次为皮肤、甲状腺、心包、肾、肾上腺皮质、腰肌、疝囊、两性生殖器及脊髓等组织或器官。异位血吸虫病主要有肺型血吸虫病、脑型血吸虫病和胃及阑尾型血吸虫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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