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长江保护法》 共同守护长江母亲河
——城南实验小学东校区开展《长江保护法》宣讲活动
万古奔腾的长江孕育了光辉璀璨的中华文明,哺育了沿岸一代代中华儿女。但长期以来,长江生态环境透支严重,沿江污染物排放基数大,流域环境风险隐患突出,保护和修复长江生态环境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我市地处长江流域,长江生态与我们密切相关,保护长江生态环境义不容辞。为此,2月21日,海安市城南实验小学东校区法治副校长、城东镇司法所所长梅海同志专程到我校开展了《长江保护法》宣传活动。
此次宣传活动以《长江保护法》的八个关键词为切入点,引申出了长江急需保护的现状,并从生态环境的“保护法”、绿色发展的“促进法”、流域保护的“专门法”等方面介绍了《长江保护法》对保护长江的重要意义。
孩子们在梅所长的带领下,一边领略长江绝美的风光,一边了解长江严峻的现状,或会心一笑,或若有所思。
在现场提问环节,孩子们畅所欲言,纷纷将自己心中的所思、所想、所惑表达出来。
“梅所长,我们这里不靠长江,《长江保护法》对我们也适用吗?”
“梅所长,长江禁渔后,原来的渔民怎么生活呢?”
“请教一下梅所长,有《黄河保护法》吗?”
……
梅所长娓娓道来,一一解答。孩子们在得到满意的答案后,纷纷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宣讲活动结束后,洪浩副校长进行了总结。他高度表扬了孩子们的热情,也对孩子们提出了自己的希望,希望孩子们将今天的所学所想,积极贯彻到自己的日常生活中去,从每一个点点滴滴做起,保护好长江,保护好环境,为绿水青山贡献出自己最大的力量。
最后,孩子们在梅所长的组织下还进行了法治知识问卷调查。通过调查,对城东镇司法所和学校的法治工作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长江保护法》不仅关系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而且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希望每一位家长、每一个同学都能认真学习贯彻,共同守护好长江母亲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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