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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师风】关于“我为学校代言”征文演讲比赛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7-04-11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活动目的】

一支粉笔,两袖清风,三尺讲台,四年时光,美丽的城南实验小学孕育着我们的教育情怀,放飞着我们的教育梦想,书写着我们的教育人生。为了展示我校“幸福教育”的内涵,彰显“我与学校共成长”价值追求,同时为我校即将承办的校长论坛做好充分的准备,现举办“我为学校代言”征文演讲活动。

【活动主题】 “我为学校代言”

【活动对象】45周岁以内的教职工(197211日之后出生的教职工)

【活动议程】

1.心得撰写。全体教职工认真撰写演讲征文,并于425日前将征文发送至78977546@qq.com

2.征文评选。426-52日,学校成立征文评选小组,于52日前评选出等级奖。

3.演讲展示。58日,征文获奖前10名教师进行演讲比赛。

4.活动颁奖。学期末教职工总结大会上颁发获奖证书。

【征文要求】

1.内容真实。围绕自己在城南实验小学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成长历程,吐心声,诉真情,突出“幸福教育”理念和“我与学校共成长”的主题。

2.角度独特。只选取一个角度来讲述,切忌面面俱到,做到事例典型,角度新颖,小中见大,以情感人。

3.短小精炼。结构精巧合理,语言简练优美,篇幅800-1000字。

【评奖方法】

1.所有征文由评委独立打分。

2.征文、演讲比赛分设等级奖若干,并颁发证书。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海安县城南实验小学

二○一七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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