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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实验小学教职工科研成果奖励绩效考核方案

发布时间:2018-09-21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一、考核优秀奖。

 

学期考核个人为校优秀的每人每次增发150元(年度优秀不再奖励)。班级评为标兵班级,班主任奖150元,副班主任80元;评为优秀中队,班主任奖100元,副班主任50元。以上每学期发放一次。优秀教研组组长奖励100元,组员奖励50元。

 

二、教学竞赛奖。

 

经学校同意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教学竞赛或科研成果奖评审,获县二、三等奖,奖40元,获县一等奖或市级二、三等奖,奖80元;获市一等奖或省二、三等奖,奖200元;省一等级奖,奖500元;国家级现场教学比赛二、三等奖发给600元奖金;国家级一等级奖,发给1000元奖金(同一对象只奖励一次,以最高级别计发,下同)。只说课不上课的比赛降一层次看待(“国家”看做“省级”,以此类推)。

 

三、文章发表奖。

 

在公开发行的正规教育报刊发表文章,验交作品复印件后,按发表字数计发奖金。其中在国家级权威报刊发表每千字100元;省级每千字60元;市、县级每千字30元。教师在面向学生的报刊发表文章,达到500字以上的,每篇30元。指导学生在市级以上报刊、电台发表文章及书画摄影作品(学生作品须署辅导老师),每篇20元奖金。同一人全年该项奖金不得突破2000元。

 

四、教育征文奖。

 

经学校推荐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征文竞赛,获省一等奖,奖200元,获省二等奖,奖120元,获省三等奖或市一等奖,奖80元, 获市二、三等奖或县一等奖,奖40元,获县级二、三等奖和学校一等奖,奖20元。每人全年该项奖金不得突破400元。

 

五、辅导学生奖。

 

辅导学生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独立或参与组织的,能代表学校实力的大型团体比赛,对辅导人员除给予相应的加班补助外,获得县级二等奖,发给200元奖金;获得县级一等奖或市级二、三等奖,发给400元奖金;获市一等奖,发给600元奖金;获得省级二、三等奖,发给800元奖金以上奖励,省一等奖以上发给1000元奖金。辅导学生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独立或参与组织的现场、限时、独立比赛,获得县级二等奖,发给20元奖金;获得县级一等奖或市级二、三等奖,发给40元奖金;获市一等奖,发给60元奖金;获得省级二、三等奖,发给80元奖金以上奖励,省一等奖以上发给100元奖金。同一级别比赛计算奖金不超过2人次,不同级别的不同比赛可以累加。

 

六、突出贡献奖。

 

学校获得特别荣誉时,奖励对象按实核定,奖励幅度视具体情况另行确定。

 

教工在防止突发性重大事故、抢险救灾、制止犯罪、保护学生生命安全等方面有重大贡献,除报请上级给予表彰嘉奖外,给予1000元以上奖金。

 

学校根据管理实际,可增设12项单项奖励,具体办法由校务会视情况讨论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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