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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制度】家校教学联系制度

发布时间:2017-02-12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家庭教育既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校教育的延伸和补充,是学校强有力的支持。为加强学校与家长的沟通和交流,特制定明道小学家校教学联系制度。

1.教师要爱护、关心每一位学生,要经常深入到学生中去,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及时发现学生身上存在的缺点和问题,及时予以疏导、转化和纠正。

2.对于身体不适、精神方面有异常现象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家长,并给予耐心、细致地照顾。

3.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征求对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要热情、诚恳地对待每一位家长,禁止讽刺、挖苦、训斥家长。

5.杜绝向家长索要礼品或要求家长办私事。

6.学校每学期要召开1-2次家长会,举办家教知识讲座、经验交流,介绍学生近期的变化,从中使家长学到教育子女的知识和方法,加深家长和学校的理解和沟通,增强教育的一致性。

7.学校每学期召开一次学生家长代表会议,及时征求学生家长对学校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8.学校安排专门的领导并设立举报电话,及时解释和处理教师与家长之间的误解和矛盾。

9.以上各项要认真遵守。如有违反,则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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