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务公开】校委会例会制度
一、校委会成员:
许卫兵、许习白、高小娣、秦美娟、吴雪琴、崔恒春、吉顺梅
二、例会时间:每周一下午1:30-3:30
三、例会要求
1.提前安排好其它事情,按时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接打电话。
2.提前做好准备(1)本周工作简结(2)下周重要工作安排
(3)情况反映。
3.带好会议记录本,认真做好记录。
4.本着对学校,对工作、对老师负责任的态度,畅所欲言,大胆说出自己的想法和见解。
5.议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及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6.一旦形成决定,任何人不可擅自更改,如多数老师有异议,及时反映,经校委会复议后再作决定。
7.严守会议纪律,不传播研究过程,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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