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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务公开】海安市城南实验小学教职工出勤·考勤制度

发布时间:2018-10-09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师德师风管理,提升我校常规管理水平,规范我校出勤考勤制度,根据《关于印发<海安县教育系统请销假实施细则>的通知》(海教发[2016]40号),《海安市机关公职人员不良行为监督管理办法》(海纪发[2018]28号),《海安市教育系统明察暗访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参照城南实验小学绩效考核方案、教职工请销假制度和相关管理细则,制定本实施制度。

一、出勤签到

1.全校教职工工作日到校均需执行签到制度。

2.签到时间:全体教职工早上8:10之前签到完毕。

3.签到方式:各年级部教师到年级部主任处签到,其他人员到总务安保处签到。

4.签到要求:

①本人签到,字迹工整,不可代签。

②每日签到表于8:20前汇总到校长室。

③如因事请假没有签到,校长室将根据请假手续予以确认(半天内的假,由年级部主任确认)。

5.签到督查:校长室每周汇总通报、核查一次教职工出勤情况。

二、考勤巡查

1.全校教职工须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凡因公因私外出学习、培训、参会、活动、病事假等,均需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要求履行请销假手续。教职工请假审批手续对照《城南实验小学教职工请销假制度》执行。

2.教职工工作期间进出校门,均需在门卫处签进签出。上班期间(8:10-15:30),我校教职工不可从中学大门出入。

3.全体教职工工作期间需在岗在心在状态,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出现《海安市机关公职人员不良行为监督管理办法》中所列不良行为。

4.学校将按照《海安市教育系统明察暗访工作实施方案》中的相关检查方法,每周随机抽查一次教职工在校状态。

三、考核结果处置

根据相关市局文件及《城南实验小学教职工绩效考核发放修订方案》《城南实验小学部门、年级部管理细则》等,对违反上述规定处理如下:

1.不按时签到或无故迟到,每人次扣除个人学期末百分考核分1分。

2.请人代替签到或者代替别人签到,或提供虚假请假登记信息,经查实,扣除本人当月出勤奖。情节严重的,同时扣除本人当月师德师风奖。同时,每人次扣除年级部学期末考核分0.1分。

3.一个月无故迟到3次及以上,扣除当月出勤奖。一学期无故迟到10次及以上,扣除本学期出勤奖,且学期末师德师风民意测评不得被评为优秀。

4.教职工请销假违规处理办法参照《城南实验小学教职工请销假制度》执行。

5.教职工进出校门违规处理办法参照《关于规范我校教职员工进出校门的通知》执行。

6.教职工在校期间出现《海安市机关公职人员不良行为监督管理办法》中所列不良行为,参照该管理办法执行。

7.学校随机抽查中,教职工出现不当行为,当事人扣除学期末百分考核1分;因年级部管理不当原因造成,则每人次扣除年级部学期末考核分0.1分。

8.市局明察暗访中,教职工出现不当行为对学校造成不良影响,当事人扣除学期末百分考核分5分;因年级部管理不当原因造成,则每人次扣除年级部学期末考核分1分。

9.因私自出校造成严重责任事故,将由校长室集体决策,形成处理意见。

本制度自20181015日起执行。

备注:该制度解释权归校长室。

 

                           海安市城南实验小学

                           一八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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