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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城南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家长委员会相关成员职责

发布时间:2020-10-25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海安市城南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家长委员会相关成员职责

2013年制订,2019年修订)

一、主 

主持学校“幸福家委会”全面工作,代表“幸福家委会”参与学校和社会各界友好交流。

二、副主任

协助主任做好“幸福家委会”的各项工作,做好“幸福家委会”各项工作及活动的策划、安排及实施。

三、委 

组织委员  协助领导筹备组织“幸福家委会”各种类型的会议活动。负责家庭与学校之间的联络工作,及时了解学校工作情况。协助学校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及社会实践与考察活动,帮助学校发展校外社会实践、国防教育和劳动教育基地。

宣传委员  负责会议文件、计划、总结及有关材料的起草,向社会宣传学校办学理念、成果及“幸福家委会”的工作动态、业绩等。

财务委员  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在财力、物力上支持学校,筹集“幸福家委会”活动基金,负责“幸福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监审委员  负责对学校办学规范性的监督和审查,监审“幸福家委会”资金运作的规范性、可行性、实效性。搜集反映社会、家长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学校反馈。

综治委员  协助学校搞好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督查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对相关安全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代 

    “幸福家委会”的家长代表协助班主任开好家长会,根据家委会的统一部署,做好涉及家长参与的活动的动员、组织工作等。及时传递班级家长心声,为“幸福家委会”的健康发展尽心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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