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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校务公开制度

发布时间:2014-01-16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民主化、科学化管理,充分发挥全体教职工的主人翁精神和增强工作责任感,促进创建和谐校园活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务校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

()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和范围

1.校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2.党内干部任免情况;

3.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

4.党员奖罚情况;

5.党员发展情况;

6.校支委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情况以及党员和教职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整改落实情况;

7.党组织决策的重大事项;

8.党内应公开的其它事项。

(二)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和范围

1.领导班子分工、班子成员岗位职责和分管工作完成情况;

2.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学年及学期工作计划、总结及重要工作进展、完成情况;

3.财务收支、工程建设、大型教育教学用品的采购情况;

4.教职工评优选先、教育教学考核与测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职称评聘、岗位调整及工资套改情况;

5.教职工的计划生育情况;

6.凡向社会应公开的内容及学校教育教学的重大活动等。

二、党务校务公开的形式和程序

(一)公开形式

1.向全体教职工及家长公开的内容,主要通过校务公开专栏、校长值周小结、教代会、家长会、学校网站、信息平台等渠道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对与教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要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公开。

2.向党员公开的,主要通过全体党员会议予以公开。

(二)公开的程序

1.党务公开的程序。党务公开的项目、范围、形式由校支委会决定。对党内重大决策、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要采取仅限于党内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

2.校务公开的程序。校务公开的项目、范围、形式由各处室提出,校务会研究审定。公开内容由相关科室和人员提出,校党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三、党务校务公开的工作要求

1.学校应成立党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负责领导、协调、监督、处理党务校务公开的相关事宜。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分别是党务、校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工会主席是监督实施的第一责任人。学校要设立意见箱、公开监督电话与电子邮箱。

2.学校党务校务公开工作应按照提供、审核、发布等规范的操作程序进行,坚持事前公开、征求意见,过程公开、阳光操作,结果公开、接受监督,做到及时、真实、全面。党务校务公开的每一项内容都必须有具体经办人和相关职能处室主要负责人、党务校务公开监督小组组长、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签字。

3.学校党务校务公开的资料应按年度及时整理、装订归档。

4.学校党务校务公开必须接受上级党政组织的检查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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