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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法律法规宣贯年活动总结

发布时间:2018-09-22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宣部国家安监总局等八部委关于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安,根据县安委《关于印发海安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贯年活动方案的通知》(海教安〔20173号)精神,学校在4月份制定了《海安县城南实验小学安全法律法规宣贯年活动方案》。现将相关活动总结如下:

一、学校领导重视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通过拓展宣传教育平台,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深入学习和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和宣传贯彻安全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促进学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通过安全法律法规的宣贯,推动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责任体系,强化学校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管学校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要求;进一步增强学校和广大教职工安全意识,将学校安全管理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得以提升。

二、宣贯的内容

1.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及省、市、县领导对安全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5.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6.《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7.《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8.《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

9.《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10.《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

11.《江苏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

12.《江苏省中小学幼儿园治安保卫工作规定(试行)》

三、宣贯措施

(一)加强学习,党员优先

学校把安全法律法规宣贯纳全体党员政治学习,列入党支部集体学法活动。通过安全法律法规宣贯,进一步增强学校领导干部安全法治素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强化依法治安行为方式的塑造。

(二)形式多样,宣贯到位

通过教职工业务学习全面贯彻安全教育与管理业务技能培训,将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纳入全年绩效考核,紧密结合业务工作制订教育培训计划,作为全体教职工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确保每位教师每年不少于10学时的安全法律法规培训学习。

(三)丰富载体,在校学生宣贯

全面借助“南通市安全教育平台”,依托“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等网站,开展多种形式的“互联网+”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构建学校家庭相衔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法律法规宣贯体系;落实我县《法治教育读本》中安全模块的教育;根据《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结合重大节日、重要时点,采取多种途径和方法,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安全教育综合实践活动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活动,提高师生安全应急能力和水平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4月)

根据《全县教育系统安全法律法规宣贯年活动方案》,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我校具体方案,准备相应宣传资料。

(二)宣传贯彻阶段(20175月—11月)

学校围绕安全法律法规宣贯内容,利用橱窗、网站、校广播、升旗仪式、班会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不断提高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安全法律法规的普及率。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立足实际,着眼实效,通过法规解读、案例剖析、参观学习、研讨交流等方式,提升宣贯效果。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712月)

总结、上报宣贯活动中做法,找出差距和不足并进行整改。

本次活动我校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层层落实责任,扎扎实实开展工作。明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贯工作是全面落实《海安县创建国家级学校安全教育示范区实施方案》、建设长安教育的重要手段。学校在全面宣传安全法律法规的同时,将安全法律法规宣贯与建章立制、加强管理结合起来,着力提升学校依法治安能力和水平。总之我校以安全法律法规宣贯年活动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推进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常态化、制度化、立体化,将法律法规宣传作为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方面,常抓不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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