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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18-09-22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总案)

一、 总 

1.指导思想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我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总案)。

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江苏省校车管理规定(试行)》、《江苏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地方标准》、《海安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海安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校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包括⑴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⑵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⑶事故灾害类突发事件、⑷网络、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⑸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⑹考试泄密、违规类突发事件等几个方面:

4.工作原则

突发事件处置的原则是:预防为主,依法处置。坚持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立足于防范,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安全隐患、矛盾纠纷排查、整改和调处机制,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指挥系统紧急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县教育局和政府有关部门,从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把突发公共事件控制在最小范围内,避免造成更大的秩序混乱甚至失控,保证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二、 组织机构与职责

1.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学校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的组织机构安排表。

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是:

1)按事件的实际情况启动应急预案。

2)提出应急行动原则,指挥应急队伍进行现场救护。

3)组织人员对伤员进行医疗救助。

4)根据应急事件性质向县教育局进行应急报告。

5)根据应急事件的不同性质和工作需要,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

抢险救援小组,主要职责是:在领导小组的指挥下组织维持事故现场秩序;组织稳定事故现场事态;组织抢险增援队伍,做好抢险人员防护,组织开展救护工作;研究并采取防止事故扩大的措施;及时准确向领导组报告抢险救援进展情况。

伤患救助组,主要职责是:参与制定医疗救护方案,配合卫生局和医疗机构对伤患人员进行医疗救助。

物资保障组,主要职责是:协调相关部门和学校调集、筹措抢险和救护的物品、物资及救护工具。

治安协调组,主要职责是:配合公安、消防、城管等执法部门维护治安秩序,保证救护工作正常进行。

2.日常管理机构

成立实验小学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办公室,负责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兼任,副主任由办公室、总务处、教导处、德育处协管综治、安全、健康教育、学生常规管理的主任担任。其主要职能是:在学校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依法组织协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组织制定应急事件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对应急事件的预警和监测及对应急预案的演练,开展对安全救护常识的培训;指导学校各部门、各班级启动和实施应急事件预案、开展救助工作。

3.突发事件报告

如果学校发生突发安全事件及其安全隐患,有关管理人员或在场人员必须立即向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领导组报告(电话:81852108138137911998185211313962769028),以便作出应急处置。并要立即进行现场调查,及时采取必要措施,随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在启动应急预案的同时,要在第一时间向教育局和上级政府报告。

4.应急预案启动与应急措施

事故发生后,学校应急救援小组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组织教职工、学生和有关人员开展自救、互救;控制事态发展,防止次生、衍生事故(事件)发生,切断事故灾害链;报告当地应急救援机构;保护现场不被破坏,妥善保护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领导小组立即组织召开情况分析会,研究、形成救援方案,组成各应急救援组,指挥、调集快速反应力量,与上级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抢险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

抢险救援组在领导小组的指挥下迅速调动应急队伍进行抢险救援,控制事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指挥现场应急救援人员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组织抢险增援队伍做好抢险增援准备;及时准确向指挥部报告抢险救援进展情况。

伤患救助组与县卫生行政部门或救援医院取得联系,组织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

物资保障组根据现场救助的实际需要对所需物资、物品、工具、防护设备进行筹集与调配。

当遇险人员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应急救援指挥部宣布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

学校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适时开展事故调查,做好相应工作。同时会同县教育局及相关部门负责组织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办公室及时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

三、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㈠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等级确认与划分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等级标准原则按照《国家大规模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执行,同时,从学校教育比较敏感的实际出发,根据群体性事件的突发紧迫程度、形成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可能发展蔓延的趋势等,由高到低划分为四个等级。

⑴特别重大事件:聚集事件失控,并未经批准走出校门进行大规模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以及实施打、砸、抢等,引发地区性的连锁反应,已形成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针对师生的恐怖袭击事件;以及视情需要作为特别重大事件对待的事件。

⑵重大事件:聚集事件失控,校园网上出现大量的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校内聚集规模膨胀并出现多校串联聚集趋势;校内出现未经批准的大规模游行、集会、静坐、请愿等行为,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痪;以及视情需要作为重大事件对待的事件。

⑶较大事件:单个突发事件引发连锁反应,校园内出现各种横幅、标语、大小字报,有关事件的讨论已攀升为校园网BBS热点问题,引发在校内局部聚集,一次或累计聚集人数不足100人,但已形成影响和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的群体性事端;以及视情需要作为较大事件对待的事件。

⑷一般事件:事件处于单个事件状态,可能出现连锁反应并引起聚集,群体性事端呈萌芽状态。单个性突发事件己引起师生广泛关注,师生中出现少数过激的言论和行为,校园内或校园网上出现大小字报,呈现可能会影响校园稳定的苗头性信息;以及视情需要作为一般事件对待的事件。

2.应急处置办法

⑴特别重大事件的处置

若事件已超出学校范围,在事态扩大、依靠学校力量无法平息的情况下,除按照重大事件响应程序外,学校应立即向政府部门和教育局报告,请求派遣警力进校,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冲突加剧和师生受伤。

学校要组织干部进一步劝说相关的教师和学生离开现场,保证师生安全,如学校必须作出处理师生的决定时,要掌握好时机和程度,避免矛盾激化,孤立极少数闹事者,团结大多数师生,促使事件得到尽快平息。

针对师生的恐怖袭击事件的应急处置按照《国家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执行。

⑵重大事件的处置

若事件已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除按照较大事件响应程序外,在向县教育局及时汇报外,领导小组要组织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化解矛盾,采取措施,有效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和扩大。对在群体性事件中别有用心、蓄意破坏、危及公共安全的极个别人,要报请公安部门,严格控制和监视。学校启动本校应急预案,严格门卫管理,防止师生串联和外出集会、游行,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学校主要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各年级部主任和班主任要深入年级、教研组、班级、宿舍,面对面地做好相关师生的教育疏导工作。

⑶较大事件的处置

事件发生后,处于局部聚集状态时,除按照一般事件响应程序外,学校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报告县教育局。学校根据事件引发原因,通知与事件直接有关的负责人到场,对原因清楚、能够立即处理的问题,依法、及时、妥善地加以处理;对原因不详、需要一定时间进行调查处理的,通过学校干部向相关师生做好解释工作,讲清道理,化解矛盾,使师生及时了解事实真相,尽快实现思想转变,并对参与聚集的师生进行分隔、疏导和疏散,恢复正常秩序。

⑷一般事件的处置

学校要加强对不稳定因素的监控、信息收集和报告工作。加强校园巡查和监控,发现不稳定因素出现苗头时,及时报告县教育局,并进行紧急处理,发现具有社会危害性的大字报、小字报及传单,对张贴者立即予以监控,确定其身份,分清情况予以处置。对大字报、小字报及传单迅速清除,防止扩散。发现突发事件的苗头时,学校领导立即赶到现场,负责组织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和取证;并通知相关人员及时解决,消除引发突发事件的苗头和问题。

属于国际、国内重大热点问题或有关国家、民族情感等敏感问题引发的政治性群体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通过形势报告会、座谈会、讲座等形式,加强正确的引导和教育,组织师生学习中央有关文件,开展法制教育,保护师生爱国热情和民族情感,抵制错误思潮,引导师生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上来。

属于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造成意外事故及人员伤亡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对在事故中伤亡的师生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积极配合公安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及周边环境的清理整治,切实解决学校及周边存在的交通、治安隐患等问题,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属于校内体制改革中涉及师生切身利益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及时帮助解决师生的困难和问题,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及时落实;对要求合理、一时难以解决的,深入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关心和安排好有困难的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的生活。

㈡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的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将事故灾难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分为以下四个等级。

⑴特别重大事件: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特别重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⑵重大事件: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⑶较大事件: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⑷一般事件:对个体造成损害,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事故灾害。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在县教育局的领导下,根据事件的发展趋势动态调整事件级别,以不断调整应急措施和方案,提高应急处置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

2.应急处置措施

    ⑴火灾事故处理办法

①学校如突发火灾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内全力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时向119指挥中心及县政府相关部门和县教育局报告。并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教职员工开展救人和灭火工作,安排人员配合消防部门组织救人和灭火抢险工作。

②采取诸如切断煤气等紧急安全措施,避免继发性危害。

③抢救伤病员,配合有关医疗部门和医疗机构妥善安置伤病员。

④解决好学生等受灾人员的安居问题。

⑤及时采取人员疏散、封锁现场、转移重要财物等必要措施,确保人员、财产的安全。

⑵房屋、围墙、厕所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①发生房屋、围墙、厕所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校长和有关领导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立即向县政府相关部门和县教育局报告。

②采取诸如切断煤气等有效措施,并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紧急疏散人员,封锁现场,消除继发性危险。

③在有关方面的帮助下及时组织解救受困人员,抢救伤病员。

④解决好师生等受灾人员的其它问题。

⑶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处理办法

(1)如楼梯间、集会场所等发生拥挤踩踏事故,要迅速开展现场疏导和救护工作,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报告求援,并向县政府相关部门和县教育局报告。

(2) 校长和有关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控制局势,制止拥挤,做好人员疏导疏散工作;组织人员对受伤者进行人工呼吸、止血等应急抢救处置,尽快将伤病员送往医院抢救,妥善安置伤病员,必要时请求上级支援帮助。

(3)迅速通知受伤人员亲属,及时向师生和亲属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师生和亲属情绪稳定。

⑷校园爆炸事故处理办法

(1)如学校发生爆炸事故,校长和有关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在向县政府相关部门和县教育局报告的同时,立即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

(2)学校指挥系统立即组织人员在爆炸现场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疏散人员,控制好现场的治安事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检查并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切实保护好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3)如果发现肇事者或直接责任者,应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4)认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搜寻物证、排除险情工作,防止继发性爆炸等。

⑸突发危险品污染事故的处理办法

 (1)学校周围因意外因素引起危险物品泄漏,或因违反有关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灾难的,及时向县政府相关部门和县教育局报告,同时设置污染区。

(2)协助政府有关专业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检验,迅速查明危险品类型,确定主要污染物质以及产生的危害程度或可能造成的危害。

(3)初步查明情况后,要在县政府相关部门的领导下迅速制定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并立即组织人员实施。

(4)对发生有毒物质污染可能危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学校应立即采取相应有效措施,及时疏散或组织师生辙离并及时报告上级政府和县教育局,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5) 危险或危害排除后,学校要在县教育局和政府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善后工作,妥善处理环境污染事故。

⑹校园恶性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校园发生恶性交通事故,遇有学生、教职工死亡、受伤等情况,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求助,向公安交管部门报告,校长和有关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并向县教育局报告。

(2)保护好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者,寻找证人。

(3)积极协助公安交管部门及时查明事故情况。

⑷在县教育局和政府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善后工作,妥善处理伤员家属的抚慰工作,稳定校园正常教育秩序。

⑺大型群体活动的公共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组织各类大型群体活动、社会实践等,要建立健全安全工作领导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工具和设施,落实各类安全保卫措施。

(2)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如有学生、教职工伤亡情况,立即向当地医疗急救部门求助。

(3)活动组织者和安全工作负责人要稳定现场秩序,根据室内、室外不同情况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逃生,担负起保护学生生命安全的责任,尽力避免继发性灾害。

(4) 校长和有关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组织疏导、抢救伤病员,向政府相关部门和县教育局报告,积极争取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援帮助。

⑻突发后勤安全保障事件的处理办法

发生漏水、燃气泄漏等重大事故的紧急情况时,校长和有关领导要立即赶到现场,疏散人员,隔离现场,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抢修和抢救,控制事态,同时报政府相关部门和县教育局,并请求有关部门支持,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

⑼校园周边突发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扩大。

(2)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稳定师生情绪,稳定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校园突发事故处理中的其他有关注意事项

(1)凡是发生人员伤亡的,学校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积极抢救伤病员,减少人员伤亡。

(2)所有灾难事故发生后,学校都要考虑可能引发继发性伤害问题,妥善处置,避免激化矛盾,防止事态扩大和演化。

(3)凡是需要对建筑物等采取断水、断电等应急处理措施的,要认真权衡利弊,妥善处理受困人员的照明、饮水需要。

㈢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参照《南通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海安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学校的实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⑴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以外,学校领导或信息报送人每天应按照要求向县教育局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进程信息报告,并实行24小时值班和每日“零”报告制度。

⑵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以外,应在政府相关部门和县教育局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控制措施;学校领导或信息报送人每天应按照要求向县教育局或卫生部门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进程信息报告。

在政府相关部门的领导下,根据专家组的建议,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对中毒或患病人员的救治工作,协助卫生部门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⑶ 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以外,有死亡人员的,学校做好死亡人员的家属接待与安抚工作。还应按照上级政府和县教育局的统一部署,落实其他相应的应急措施。

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或医院做好对中毒或患病人员的救治工作,或到医院看望中毒或患病人员,采取的各项应急措施进行检查核实。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发展变化情况,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

向上级政府和教育局报告,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查处。

⑷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事件发生后,现场的教职员工应立即将相关情况报告学校领导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报送人。学校领导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

联系当地卫生部门(医院),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

追回已出售(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或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物品;

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和物品;

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

与中毒或患病人员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积极配合卫生疾病控制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对与肺鼠疫、肺炭疽、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等病人有密切接触者实施相应的隔离措施;或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工作;

按照上级政府、县教育局和卫生局的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

对学校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县教育局和卫生等政府相关部门,并请求支持和帮助;

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为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导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医院)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方可复学;因水源污染造成传染病流行的学校,其水源必须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㈣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灾害预警期的措施。

根据防重于治的原则,首先是要做好预报后的应急反应。在接到上级政府或县教育局发布自然灾害预报后,学校要视情确定预报区进入预备应急期。及时开展应急避难教育与演练工作,必要时组织避灾疏散,督促有关部门作好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同时要稳定师生思想情绪,防止自然灾害谣传或误传,教育师生不信谣、不传谣,避免发生衍生灾害,保持学校安定。

2.灾害发生后应急措施:

在上级救灾指挥部和县教育局的统一指挥下,首先做好本校的抢险救灾及自救、互救,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如下工作:

(1)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

(2)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组织力量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协助有关部门向学校提供所需药品、医疗器械。

(3)基础设施抢险与应急恢复。协助电信部门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保障通信畅通。协助电力部门恢复被破坏电力设施等,保证灾区学校用电供应。

(4)粮食食品物资供应。协助有关部门调运食品与物资,保障灾区师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5)受灾师生安置。协助民政部门调配救济物品,做好受灾师生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6)维护学校治安。协助、配合公安等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学校治安。

(7)消防。协助消防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和火灾的扩大蔓延。

(8)次生及衍生灾害防御。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对本系统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学校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及时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稳定情绪,防止衍生灾害的发生。

(9)灾害损失评估。协助、会同上级部门开展灾害损失评估。

(10)应急资金。配合教育局和县财政部门做好应急资金筹款准备。

㈤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互联网有害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9.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10.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11.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结合学校实际,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到低分为Ⅰ级一Ⅲ级。

⑴ Ⅰ级事件:国际国内形势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直接涉及学校的重大突发事件,校园网上充斥着大量有害信息,形成全局性热点,严重影响学校和社会稳定。

⑵ Ⅱ级事件:校园网上出现一定数量的有害信息,形成局部热点,有煽动性信息出现,已形成不稳定因素。

⑶Ⅲ级事件:校园网上出现个别或少量的有害信息,尚未形成热点,有可能形成不稳定因素。

2.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⑴Ⅰ级事件应急处理措施:发生Ⅰ级事件,学校要立即向县教育局及公安部门报告,并按网络有害信息处理原则和程序进行处置,及时取证并删除有害信息。学校在做好有害信息处置的同时,要做好师生的思想工作,稳定师生情绪,防止被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利用。

⑵Ⅱ级事件应急处置措施:发生Ⅱ级事件,学校要及时将情况报告县教育局及公安部门,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及时做好取证工作并删除有害信息。同时积极做好师生思想工作,稳定师生情绪。

⑶Ⅲ级事件应急处置措施:发生Ⅲ级事件,学校要及时将情况报告县教育局,并做好取证工作,删除有害信息。针对有害信息反映的内容,有针对性地做好师生的思想工作。市教育局及时将有关情况报有关部门。

㈥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事件等级分类

⑴一般事件

学校内部组织考试如阶段性考试、期中考试等试题发生泄密、被盗,扩散范围广,大部分考生受影响,或考试答卷被盗、被毁,造成全体考生考试成绩无法确认。

⑵较大事件

上级教育部门组织的统考试题发生泄密、被盗,部分考生受影响,考试答卷被盗、被毁、丢失,致使部分考生成绩无法处理。

(3)重大事件

高考、小高考、成人高考、自学考试期间,考点发生试题泄密、被盗,影响考试工作正常进行。

2.应急处置措施

(1) 一般事件的处置。组织有关人员立即对事故的发生进行调查,查清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参加的人员、人数,对当事人进行严肃的校纪处分,在校内适当范围公开。并选择适当时机组织重新考查。

(2)较大事件的处置。组织有关人员立即对事故的发生进行调查,查清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参加的人员、人数,对当事人进行严肃的校纪处分,在校内适当范围公开。在县教育局的指导下,进行考查成绩的技术处理。必要时邀请公安机关介入调查。

⑶重大事件的处置。及时向市招生办公室和县教育局汇报泄密情况,需要进行现场保护的则进行现场保护,征求上级主管部门意见,确定是否要求公安部门介入调查。

在保密部门和监察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下,配合开展泄密情况发生地的保密和监察部门根据职责适时参与案件的查处工作。

同时在上级考试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对考生及社会的解释、宣传、安抚、善后工作,同时做好启用副题进行考试的各项考前准备工作。

四、说明

总案是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分案的依据;分案与总案不一致的以分案为准;所有应急预案的解释权归学校安全、平安建设领导组

 

校园暴力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分案1

为了有效防范校园内发生暴力事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和学校财产的安全,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处置侵害师生安全的恶性事件,维护学校的稳定,特制定学校防范暴力事件的应急预案。

一、校园暴力事件应急处置原则

1.有指挥:有组织领导,学校校园暴力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学校安全、平安法治建设的组织机构安排;

2.有保障:做到谨慎从事,全体动员,及时向有关部门请求帮助和增援;

3.有措施:采取必要的措施,稳定案情,保护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减少学校财产的损失;

4.有策略:根据案情的发展集思广益,制定应对措施,力争迅速控制或解决案情。

二、学校在应急处置暴力事件中各部门职责的分工

校长室:指挥调配人员和物资,控制事件的发展,立即向上级机关和部门汇报案情,请求增援。

教导处德育处:负责教师、学生的安全撤离或疏散工作;做好师生的思想工作。

总务处:一是组织人员制止事态发展,二是负责校产的转移或保护工作。

保安队:一是使用防暴器械配合有关人员制止暴力事件事态的发展,力争控制当事人,二是负责校门的交通和进出人员的管理,不耽误一秒钟,不误放行一个人。

三、学校对校园暴力事件预警预防的措施

1.分析可能引发事件的原因:对社会不满和因矛盾激化而铤而走险、因利益冲突而报复社会或特定的对象、精神病人发病、极少数歹徒行凶犯罪等情形都是引发学校暴力事件的主要原因。

2.采取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1)加强对师生进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严格门卫登记,管理制度,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学校;

3)配合社区加强对校内、校园周边有精神病症状人群的监控;

4)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当事人、刑满释放人员、特困人员要逐一排摸登记,主动掌握预防预警信息;

四、学校处置校园暴力事件的流程

一旦发生学校暴力事件,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迅速报警:拨打“110”报警电话立即报警;

2.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各工作小组按照职责开展工作;

3.及时报告:第一时间内报教育局、综治办等部门;

4.紧急救护:如有人员伤亡,组织人员联系120和医院或者立即送往就进医院提供及时有效的救护,并通知家长或家属;

5.果断控制:要迅速、有序组织人员制止或控制事件的发展,待警方进入现场后配合做好相关工作,阻止暴力行为的实施。同时保护号现场,协助合警方调查取证;

6.妥善处理:在上级公共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做好善后工作。

 

 

师生食物中毒应急处置预案(分案2

为了保障我校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及相关规定,以便及时、正确、高效地处置可能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把中毒事件造成的损害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校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一、建立食物中毒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1. 学校成立食物中毒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学校安全、平安法治建设的组织机构安排。

2.食物中毒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对食堂食物卫生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学校食物卫生安全工作进行考核。统一指挥食物中毒事件处理工作,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二、广泛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宣传教育

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画和实物标本等各种形式,宣传普及有关的食物卫生知识,减少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三、食物中毒的预防措施

1.建立健全各项食物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并认真落实到位。

2.进一步加强食堂卫生管理。严把索证关、验收关、消毒关。加强索证管理,凡大宗物品,必须索证;加强环节管理,注重提高环节管理质量;加强餐具管理,严格清洗消毒程序。

3.实行销售食物48小时留样、登记制度。

4.对食堂工作人员开展经常性的教育。重点进行食物卫生法制教育培训,提高食堂工作人员的卫生意识和法制意识,做到持证上岗。

5.重视食堂的环境卫生和食堂工作人员的个人卫生,并定期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体检,发现有不适合从事食物工作的人员,应及时调离食堂。

6.控制细菌的污染,按照食物分类低温保藏的卫生要求贮存食物,防止食物腐烂变质。

四、食物中毒应急处置措施

1.发生食物中毒后,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的实施。

2.发生疑似食物中毒或确认食物中毒,校长、分管校长、总务处、医务人员等相关工作人员等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成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应急处理临时工作小组,就近、就地做好现场处置,立即联系医院,同时组织人员、车辆或拨打120110,迅速将中毒者送往医院救治。

3.学校校长或分管校长在组织救治工作的同时要向卫生、教育、公安等部门报告事故的情况,报告内容应包括:发生中毒的时间、地点、人数、可疑食物、中毒者的主要症状。

4.立即将可疑食物封存,严禁继续加工、出售,维持好秩序,控制有关人员,控制事态的发展。

5.封闭保留事故现场,主动配合卫生 、教育、公安等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或侦查,协助对可疑食物采样送检。

6.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对污染的餐(饮)具、炊事容器和用具进行严格的消毒,销毁经卫生、防疫部门检测确定的存留的中毒食物。

五、注意事项

1.稳定师生情绪,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做好食物中毒人员以及学生家长、教师家属的思想工作,控制人员进出校园

2.应急状态期间,各部门必须保持通信网络畅通,主要领导手机保持24小时处于开机状态。

3.学校内任何部门和人员都必须服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为处理突发事件作出的决定和命令。突发事件涉及的有关人员,对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机构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监督检查及采取的医学措施,应当给予配合。不予配合的,由公安机关协助强制执行。

4.任何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向媒体或其他人员公布未经证实的情况,避免出现谣传,造成社会的不稳定。

 

信访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分案3

一、指导思想

为了加强对学校信访工作应急事件处理的综合能力,提高信访工作的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置各类信访事件,依据关于信访工作的有关规定县信访工作总体要求,并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政府形象,遵照“内部矛盾,内部解决”和严控“非正常渠道上访”的原则,严密关注重点人物(群体)的言论趋向、思想状况和行踪轨迹,确保无重点人物(群体)越级上访、群访或缠访,特制定本预案。

二、信访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

适用信访因素引起的突发性个人或群体上访事件及突发性重点问题。

三、处置突发性事件遵循的原则

1.坚持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结、宜快不宜慢、宜缓不宜激的原则,讲究策略,注意方式,正确做好上访事件现场处理工作。

2.坚持事前预防与事后应急相结合原则。

3.坚持依规管理、分级控制的原则。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重大突发事件的预警、控制进行管理和处置,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态发展。

4.坚持快速反应、科学应对的原则。建立学校预警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出现突发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及时应对。

5.坚持内紧外松、内外有别的原则。对内要及时做好正面教育疏导工作,尽最大努力化解矛盾;对外要严格控制宣传报道范围,统一宣传口径,以免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四、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信访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学校安全、平安法治建设的组织机构安排表。

领导小组下设:

日常值班组  组长:崔恒春    

组员:史有军   储开芬

应急行动组  组长:崔恒春(兼)

组员:史有军   谭俊勇    崔霞    丁益梅

五、工作职责

1.领导组:全面协调负责,督察下级人员的工作,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

2.日常值班组:在常态下,做好对重点人物的思想波动分析和行动趋向的跟踪、监控;及时向学校领导组汇报工作。

3.应急行动组:对重点人物超出日常监控范围之外的紧急搜寻和追踪;及时向学校领导组汇报工作。

六、工作流程

1.日常值班组的信息收集与预警

在平时的工作中,日常值班组要随时做好信息的收集工作,特别是国家、政府举行重大活动前夕,要提高警惕,保持最高的敏感度,加强对重点人物和群体的监控,一旦有越级上访、群访或缠访的迹象,立即向学校领导组汇报,启动本预案。

2.应急行动组的启动

监控对象一旦脱离日常监控范围,日常值班组立即向学校领导组汇报,学校领导组在向上级汇报的同时,请求得到教育主管、公安、交通等部门的协助和支持,及时查找下落和去向,应急行动组立即立即赶赴信访现场,到达现场后,从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1)事态控制:制定现场应急方案,并进行上报和组织实施,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现场工作进展情况。

2)教育引导:了解上访人员提出的主要问题,并进行对话,做好解释疏导工作。

3)协调联络:通知上访人员所在部门负责人赴现场进行劝导,动员家人参与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应急行动组要按照领导组布置的任务和既定的分工不折不扣地开展工作,不得私自调整工作岗位。工作人员必须24小时开机,确保信息畅通,及时汇报和记载工作的进展状况。

3.善后工作

上访人员带回后进行安置(安置地点待定)。日常值班组进入24小时值班状态,妥善安排其食宿,稳定其情绪,控制其行动,学校领导组会同相关部门做好上访问题的处理工作。在突发信访事件得到妥善解决后,日常工作组才可以撤岗。

七、工作要求

1.加强对师生的教育,提高对做好信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建立层级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队伍信访的第一责任人,管好自己的人。凡是涉及信访的工作,各部门领导必须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学校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指令和工作安排。

2.做好排查走访工作,定期分析师生思想动态。要查找本部门信访因素,制定措施,堵塞漏洞。特别是要做好特殊群体的跟踪调查,及时掌握情况,高度警觉,早发现、早渗透、早报告、早化解,把问题消灭在萌芽中。

3.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对职工队伍中出现的一些不利于信访的话和事,要及时进行正确引导,引导职工把主要精力放在谋求学校的发展、干好本职工作上来。

4.建立信访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学校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和领导学校信访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形成信访工作的合力。

5.做实、做细师生的思想工作。关心职工生活,重视职工的利益问题,特别是要关心弱势群体的生活,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对职工关心的工资福利、养老保险、住房等热点问题,业务部门要及时作好宣传、引导工作,化解矛盾,扎实有效地做好学校信访工作。

6.信访工作日常值班组对突发的信访事件必须记录在案,同时要对应急行动过程的活动进行综合评价,整理记录(包括谈话记录、摄像、照相及其它相关资料),及时写出工作总结,并进行归档保存。

 

传染病预防控制应急处置预案(分案4

学校人群聚集,流动性大,接触面广,是传染病的易发场所。青少年由于其免疫功能尚不完善,抵御各种传染病的能力较弱,是多种传染病的好发年龄,一旦发生,极易传播和流行,并可扩大到家庭和社会。必须高度戒备地重视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为有力地保障我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学校发展,维护学校稳定,将常见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依法纳入科学、规范、有序的轨道,形成工作常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的要求,特制订我校“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及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现疫情,及时采取坚决措施,控制传染病,阻断传播途径,坚决防止疫情传播及蔓延。控制住三个环节: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做到五早:早期预防管理、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治疗。

一、健全领导机构,加强统一领导

1.常见传染病防控领导组(见组织机构)

   2.  责:

组长、副组长负责全校常见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领导、协调和组织,提供必要的疾控预防经费来源和向上级组织报告。

教导处、德育处负责常见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组织开展、健康教育、措施落实、检查督促、病生复学补课等工作。

总务处负责疾控物资保障、食堂的安全卫生管理和临时性、突击性工作。

医务室负责疾控预报、抗病防病的知识宣传、预防接种、病因跟踪追查、病生复学把关、资料收集、上报与归档等工作。

二、遵循预防为主,狠抓措施落实

1.做好常见传染病防治宣传工作,增强师生卫生防疫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⑴通过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预防传染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出好宣传专刊。

⑵利用健康教育课,开展以预防常见病为重点的健康知识教育。

2.印发《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供全校教职工传阅学习,增强教职工法律意识和责任感。

3.开展“三管四灭”(管污水、管粪便、管垃圾处理、灭蝇、灭蚊、灭鼠、灭蟑螂)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搞好环境卫生,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环境消毒工作。

4.加强饮食、饮水卫生管理,严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发生。按照《食物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要求,切实加强学校食堂和小卖部管理,严格购物登记、试尝留样、餐具消毒、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制度,做好检查落实。

5.有计划地做好师生健康体检和常见传染病的预防接种工作。

6.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与传染病人接触,生病及时就医;教育学生坚持锻炼,增强对疾病的抵抗能力。

7.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共同做好学校周边不符合食物卫生要求的饮食摊点的整治,消除引发学校传染病的隐患。

8.加强门卫管理,切断外来传染病源。

9.做好预防常见病的必要药品等物资储备。

三、坚持晨检制度,畅通报告渠道

1.班主任要按照要求,坚持对学生每日晨检,把预防常见传染病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对因病请假在家的学生要通过电话等方式询问病情,跟踪追查;在校生病的学生要及时送医务室诊治,对需送医院进一步诊治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家长陪同前往(对暂时无法通知家长的学生由班主任陪同前往),发现传染病患者及时报告学校传染病预防办公室。

2.医务室要坚持对饮食从业人员每日晨检,发现传染病患者,立即停止上岗,并及时报告学校传染病预防办公室。

3.教职工生病被诊断为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要及时主动报告学校传染病预防办公室。

4.医务室要坚持就诊登记制度,健全常见传染病监控信息表册,做到发现疫情能快速、准确的向学校领导组报告。

5.学校传染病预防办公室接到疫情报告后,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小组。

四、应急处理预案

一旦学校发现传染性疾病后所采取的一些措施:

常见病例

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1.学生或教职工一旦出现以上等传染性疾病,应及时就医并向学校请假,不得带病上学、上班。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才能回校上课、上班;

2.学生或教职工在校内出现传染病,及时组建处理病情的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成员的统一安排下,要求传染病者立即戴防护口罩、手套,到学校隔离室休息,校医立即通知医院,需转医院治疗的立即转传染病医院。学生出现传染病症状的班主任立即通知其家长,由家长陪同去医院,家长不能到校的,由班主任老师护送去医院。如果是教职工出现传染病,立即通知其家属,家属不能到校的,由工会派人护送去医院(护送人员都要穿好防护服,戴口罩、手套)。

3.在校内发现传染病的学生或教职工,学校应急小组领导立即亲临现场指挥,在第一时间内利用学校隔离室进行隔离观察,并由校医拨打120电话,送医院诊治。

4.学校对传染病病人所在班级教室或办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学生、教职工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迅速切断感染源。

5.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同学、同事前往探望。

6.学校师生员工中发现传染病人,立即上报。

具体要求如下:

发现甲类传染病及其疑似病人时,应在二小时内报告。

发现乙类传染病及其疑似病人时,应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

发现丙类传染病及其疑似病人时,应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

发现暴发疫情时,必须立即报告。

各班班主任或兼职保健老师、学校校医为法定报告人,其他教师发现传染病均有义务报告,为义务报告人。

7.如传染病烈性感染,请示县教育局和其他政府部门,决定是否实行全校停课。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具体做到:①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患者所在班级或所在办公室,暂停学校一切活动。停止校内人员相互往来和与外界往来,等待卫生部门和教育局的处理意见。如校领导已隔离,由中层干部等组成临时班子,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待疫情解除后,校领导班子开始工作。②疫点消毒。对学校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此项消毒可请防疫站操作,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③疫情调查。学校密切配合疾控中心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以及患者的家庭成员、邻居同事、同学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8.学校领导发现传染病人后,迅速向全体师生公布病情感染源及其采取的防护措施,让广大师生了解情况,安定人心,维护学校稳定,树立战胜传染病的信念。

五、学校常见传染病预防办公室设在校长办公室。

 

消防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分案5

学校消防工作是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健全与完善学校消防管理制度,加强重点部位的管理,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是预防火灾的根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和条例,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引发火灾的原因

电线老化、乱拉接临时线,违章用电炉和其它电器设备,液化煤气及其储藏室过于密封、食堂油锅过热、实验操作不当、易燃易燥物品使用、保管不当,违章动用明火、乱扔烟蒂诱发原因。

 二、预防措施

1.校长是学校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根据消防法律、法规,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体制,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

2.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基本消防知识,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掌握逃生方法。

3.加强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

4.保持通道畅通,不堆物。

    三、应急处置程序

1.获得火灾信息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打119报警,并同时向值班领导和单位领导报告。学校及时安排人员在路口和校门口接消防车。

2.立即启动火灾应急预案,并将学校火灾状况及时向教育局等部门报告。

3.在初起火点现场的教职员工,要使用消防栓、灭火器材等进行灭火自救。不得组织学生参与灭火。

4.救人是第一原则,各救援小组迅速赶赴指定位置,在楼梯口、拐弯口、叉道路有序地组织学生疏散转移,并在上风向的指定地点集合。在消防队到达之前全力灭火,关闭电源和燃气,关闭防火门、防火卷帘,控制火势,保障应急照明,为安全疏散创造条件。在集合地点对学校所有人员进行清点,寻找滞留在现场的人员。

5.医疗救护小组应当努力营救事故现场的伤员,并将他们安全转移。

6.保卫小组要立即在事故现场和学校周围设置警戒线,维护现场秩序,引导外部救援人员进入现场,保护学校财产安全。

7.火灾扑灭后,必须根据应急总指挥或消防部门的命令方可解除学校周围警戒线和事故现场警戒。

8.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情监测监控,生活用水的消毒与监测,食品卫生检查监控和被污染环境的消毒处理等工作。

9.了解师生及家属基本情况、做好受伤者及死者家属的稳定、慰问工作。

10.尽快恢复破坏的水、电和通讯设施。

11.在事件原因未查明之前,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对外发布信息。

 

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分案6

一、 指导思想

为加强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处理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自然灾害,将灾害事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范围为学校因台风、暴雨、暴雪、冰雹、地震等各类自然灾害引起的突发事件。

三、 基本原则

1.迅速报告原则: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出现后,当事人,目击者及领导要在第一时间内向学校领导和上级部门报告。

2.主动抢险、迅速处理原则: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出现后,立即尽最大可能开展求援工作。

3.生命第一原则: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出现后,要把救助人员生命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实施救助,及时疏散处于危险之中的人员。

4.保护财产及设施安全原则: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后,要积极抢救财产,尽一切可能确保重要物品及设施的安全,把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四、组织领导

1.为有效开展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处理工作,学校成立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领导组和工作组,具体名单见学校安全、平安法治建设的组织机构安排。

2.学校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履行以下职责:根据突发自然灾害发生情况,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核实灾情,制定救灾方案,组织人员成立各类工作组。各工作组职责如下:

抢险行动组负责发生灾害时迅速组织人员开展现场营救,尽力减少或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疏散引导组负责指挥师生转移到安全场所;通讯联络组负责对内对外的信息沟通和上报工作。

人员救护组负责为现场伤员实施及时有效的救护,并在第一时间就近送至区级以上医院。

物品管理组负责妥善保管从现场抢救出来的物品,对责重和危险物品要派专人看管并逐件登记造册,以免重复损坏、丢失。

后勤保障组负责为现场救护工作提供车辆、水、食物等服务工作。

五、预警预防

1.加强领导、广泛宣传。校长为自然灾害事件处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学校自然灾害事件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要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安全常识教育,懂得逃生和自救的措施和技能,组织师生进行演练。

2.建立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预警系统,指定专人负责日常信息的收集,做到提前预防,及时发现,及时报告,正确应付,以期将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3.坚决执行值班、报告制度。学校要强化值班管理,值班领导的移动电话应保持随时开机,保证通讯畅通。

4.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抢险队伍及物资储备库。学校组建由多方组成的抢修队伍,随时待命,准备处理突发事件。学校按有关规定配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质及器材,储备抢险救灾物资,医务室应配备必要的急救药品。

5.加强安全检查。学校每年对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预防工作进行专项布置,对本单位的建筑物,高大树木,排水设施,供电,供媒,广播线路等进行自查,针对出现的问题落实具体措施,确保预防工作的正常进行。

六、处置流程

现场应急处理执行下列一般程序:

1.学校发生自然灾害后,立即向教育局等部门汇报,并组织教职工施救及学生自救,努力将人员伤亡减少到最低程度。

2.根据自然灾害的性质向公安、交警、消防、卫生防疫、交通管理部门紧急求援,使灾情较快得以控制,受伤人员及时得到救治。

3.学校发生自然灾害后,校领导及有关干部立即赶赴现场,听取情况汇报,召开领导小组应急处理会议,采取应急措施迅速抽调抢险队伍、物资,协同有关部门抢险救灾,全力组织抢救,维护秩序,疏散师生,对受伤人员展开救援救护,就近送医院治疗,保护现场,监控险情,关注事态发展。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灾害影响的调查工作,做好伤患人员的慰问工作,并及时与伤患人员家属取得联系,做好对家庭的安抚解释工作。

七、善后处理

1.应急状态解除由学校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宣布。

2.学校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处理工作小组负责灾后的善后处置工作,及时调查灾情损失情况,伤亡人员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和灾后现场处理,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及重建等工作。

3.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事故的善后抚恤及处理工作,协助民政、保险公司等开展救助和赔偿工作,努力维护学校和社会和稳定。

 

其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简案(分案7

 

(一)楼道踩踏事故应急处置简案

1.日常预防:

①强化学生楼道通行安全意识,培养学生文明礼让品质 ;

②遵守学校楼道通行规则,靠右行走,按班级依次分流;

③上、放学时必须有导护人员在楼梯口现场督查;

④出操等集体活动上下楼梯时各班班主任随班行动,控制秩序。

2.应急措施:

①楼道拥挤踩踏事故一旦发生,导护人员或随班教师立即紧急截流、迅速通知临近事发地点的教职工协助疏散、并及时报告学校领导;

②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组、工作组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发地点,启动应急预案,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③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施救;

④将学生疏散到安全区域,维护现场秩序;

⑤按照应急工作组的职责,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简案

1.日常预防:

①加强交通安全知识教育,组织师生学习交通法规;

②教育学生严禁乘坐“三无”车辆,规范管理校园内机动车;

③请求公安和街道综治办协助,组织校门口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④加强上放学时路口的导护值班管理。

2.应急措施

①第一时间将事故信息报110指挥中心和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学校应急小组成员及时赶往事故现场;

②组织有关人员应先行组织抢救伤员,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人员送至医院,保护好事故现场;迅速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③指挥其他学生疏散至安全地带;

④及时做好家长的告知、安抚工作,控制事态,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

⑤配合公安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调查,并参与调解。

 

(三)突发停电事件应急处置简案

1.日常预防:

①配齐、配足应急照明系统;

②平时加强对校园电路和应急照明系统的检查、维护;

③定时请电力部门人员来学校检查和保养电器设施;

④教育师生正确使用电化教学仪器设备;

2.应急措施:

①学校一旦发生晚自习停电事件,在班级值班的老师应立即告知学生在座位上不得下位,等候通知;

②值班领导一面及时和总务部门联系,一面通知在班级值班的老师维持好秩序,听下一步通知;

③④如不能及时恢复供电,值班领导应当立即作出决定是否提前下晚自习,同时必须要求值班老师进行安全教育,指挥值班教师和学生有秩序(按楼层、错时)下楼放学,值班领导必须在楼梯口维持秩序。

 

()压力容器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简案

⒈日常预防:

①加强对校园锅炉等压力容器的规范管理,按照要求配置设施设备,加强食堂燃气使用的管理。

②做好压力容器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坚持锅炉工持证上岗,积极参与上级组织的培训,时刻观测压力容器运行情况,搞好动态记录;

③配合质监部门搞好锅炉常规检查年检和办证换证工作,经常性组织压力容器检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⒉应急措施

①立即停止压力容器的使用,疏散安全距离以内的非抢险救灾人员,关闭供气、供油阀,开起减压阀,及时报告县安监局、教育局等部门;

②以最快速度抢救伤病员,报120110急救;

③严控事态的发展、扩大,积极配合主管部门采取相关措施;

④及时组织修复或换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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