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溺水法治宣讲进校园 发布时间:2024-06-25 14:25:52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6月14日下午海安市城南实验小学法治副校长邰警官应邀作防溺水法治宣讲,邰警官强调了防溺水“ 六不准 ” : 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以及夏季游泳溺水自救方略等方面为孩子们作了指导,孩子们认真学习防溺水知识以及认识到生命安全的重要性。 分享到: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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