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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城南实验学校(筹)公开选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3-12-01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确保城南实验学校初中、小学今年秋季如期招生办学,经研究,决定面向海安县教育系统在职在编教师进行公开选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从海陵中学、紫石中学、实验小学、明道小学、海师附小现任县级骨干及以上教师中选聘
(一)选聘学段学科及名额
学段学科
选 聘 名 额
海陵
中学
紫石
中学
实验
小学
明道
小学
海师
附小
初中语文
2
 
 
 
 
初中数学
1
1
 
 
 
初中英语
2
1
 
 
 
初中体育
1
 
 
 
 
小学语文
 
 
2
1
1
小学数学
 
 
 
1
1
(二)选聘程序
1.报名。个人自主申报,报名时间:7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报名地点:县教育局老园丁活动中心一楼。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
(1)《海安县城南实验学校(筹)公开选聘骨干教师报名表》(表一,一式一份,网上自行下载填写)。
(2)现任县级骨干及以上教师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确定选聘人员。根据分配各学校的选聘名额进行选聘,如申报人数小于等于分配名额,则对申报人员直接确认,不足人员从该单位现任县级骨干及以上教师(校级干部除外)中采用电脑派位的办法确定;如申报人数大于分配名额,则从申报人员中采用电脑派位的方法确定。
二、从全县初中和小学(含县城初中、小学及完中初中部)教师中选聘
(一)选聘学段学科及名额
学段学科
名额
学段学科
名额
初中语文
4
初中美术
1
初中数学
4
初中信息
1
初中英语
3
小学语文
2
初中思品
2
小学数学
2
初中历史
2
小学英语
2
初中地理
2
小学体育
2
初中生物
2
小学音乐
1
初中体育
2
小学美术
1
初中音乐
1
小学信息
1
(二)选聘条件
1.政治素质高,师德表现好。
2.所学专业(或职称)与报考学段学科一致。
3.小学教师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小学教师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初中教师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
县城以外学校的教师申请到城南实验学校工作,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须具有农村任教5年及以上经历。
(三)选聘程序
1.报名。个人自主申报,报名时间:7月29日-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报名地点:县教育局老园丁活动中心一楼。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
(1)《海安县城南实验学校(筹)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表二,一式一份,网上自行下载填写)。
(2)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领取准考证。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对象,于8月1日上午8:30-12:00至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3.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20%)和所报学段学科的专业知识(占80%)。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于笔试当日在海安教育网公布。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面试采用说课的形式,说课学科与笔试学科一致。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总成绩计算(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4.确定选聘人员。根据总成绩,按选聘学段学科的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聘人员(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仍不能区分时,笔试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并于面试当日在海安教育网公布。
三、有关说明
1.从县城学校选聘的教师,在原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不变,带入新单位;从县城以外学校选聘的教师,在办理调动手续时,其在原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不带入新单位,一律调至现任专业技术岗位所处层级的最低层。
2.选聘教师接到县教育局开具的调令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所有移交手续,并按时到新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时间未报到的作自动离职处理。
 
本《公告》由海安县城南实验学校人员配置工作组负责解释。整个选聘活动由县人社局、县编办、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附件:
1.海安县城南实验学校(筹)公开选聘骨干教师报名表(表一)
2.海安县城南实验学校(筹)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表二)
 
海安县城南实验学校人员配置工作组
二○一三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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