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校务公开>通知公告> 详细内容

海安县城南实验小学 2018年春季学期收费公示

发布时间:2018-02-25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海安县城南实验小学

2018年春季学期收费公示

根据海发改[2018]24号文件,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收学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住宿费等。服务性收费项目为伙食费,按照《南通市中小学伙食费管理暂行办法》(通价规[2012]1号)执行,标准由各校按实际就餐天数按实收取,期末与学生结算。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本校对在校就餐的学生,按学期预收伙食费700元,学期末按实与学生结算。同时,按省市规定本校还代收“一科一辅”费用,收费标准是:

三年级: 42.7/生·学期

四年级: 42.7/生·学期

五年级: 49.6/生·学期

举报电话:0513-88910134(海安县教育局监察审计室)

举报邮箱:jyjtsxx@163.com

城南实验小学:81852108

举报邮箱:877765788@QQ.com

 

 

 

海安县城南实验小学

二○一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