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南实验小学廉洁文化园景点的招标公告
关于城南实验小学廉洁文化园景点的招标公告
海安市城南实验小学拟采购、安装相关廉洁文化景点、景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此次招标的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海安市城南实验小学(本部校区)廉洁文化景点、景观采购及安装
二、采购预算:
本项目预算价为19.5万元,最高控制价为19.5万元,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三、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供货及安装。
四、项目需求说明:
效果图、设计图、项目清单请与海安市城南实验小学总务安保处联系。
联系人:李老师,0513-8852135。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提供参加本次开标前的会计报表,必须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期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应由税务、或银行部门出具)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家具生产、销售等相关经营范围;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谈判,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五)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六、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为2000元。
2、谈判保证金必须是人民币,谈判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开标现场同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七、投标费用
1.供应商承担参与谈判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八、供应商报名、响应文件递交
1.获取时间:2021年10月27日至2021年11月1日14:00分
2.如提前递交响应文件,请与海安市城南实验小学总务安保处李老师联系。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日14: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海安市城南实验小学本部校区三楼会议室(高庄路99号)
供应商可以现场开标前递交。
九、本项目联系事项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采购人:海安市城南实验小学,于老师,13951428299。对项目招标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海安市城南实验小学总务安保处提出,联系人:李老师,0513-8852135。
十、响应文件制作要求:
供应商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文件详见《响应文件组成》
十一、竞争性谈判程序(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人审查响应供应商资格,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接受谈判小组的各轮谈判。在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最后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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