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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城南实验小学教育集团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校园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2-02-12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丰富校内课后服务活动内容,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校园服务行为,满足学生多样化发展的需要,助力学校特色品牌创建,根据海安市《关于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校园服务的实施办法》(海教发[2021]26号),本学期,我校拟引进外培训机构进校园为学生开展服务

一、基本原则

1.立德树人。进校园服务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2.公益普惠。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校园参加服务的比例原则上不高于本校所有课后服务的 30%。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除培训器材、耗材等因素产生的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3.公平公开。所有参与学校服务的信息与遴选机构、项目过程全部向社会、家长、学生公开公示,让所有符合条件的机构公平竞争,为学校、学生提供最优的服务。

4.自愿自主。将参与服务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和项目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参与服务的原则,不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与服务。

二、遴选项目

本部校区:

1.体育类项目:跆拳道(2个)

2.艺术类项目:板画,木板刻(1个)、书法(硬笔和软笔各1个)

3.科技类项目:大疆无人机(1个)、机器人机甲大师(1个)、科学拓展STEM(1个)

东校区:

1.艺术类项目:书法(硬笔和软笔各1个)

2.科技类项目:大疆无人机(1个)、小小发明家(1个)

西校区:

艺术类项目:主持与表演(1个)、吉他(1个)、书法(软笔1个)

三、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2月12日)

学校通过微信公众号、校园网发布《城南实验小学教育集团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校园遴选公告》。

(二)报名登记(2月13日)

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填写市教体局统一下发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校园服务申请表》和《承诺书》,同时提供相应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营业执照、辅导老师身份证与项目教学资质相关证明、辅导教师与学生近两年参赛获奖证书(各限3件)的原件与复印件,原件现场验核后退回,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提交学校备案。报名时间为2月13日14:00-18:00,地点为城南实小本部校区善思楼二楼教学科研处,联系人曹老师:15950875268。

(三)资料初审(2月14-16日)

学校依据市教体局确定的名录库和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公示符合遴选条件的机构名称及参与遴选的项目。

(四)现场遴选(2月17日)

初审通过的机构由机构负责人现场陈述或展示(一个项目限时5分钟,陈述的主要内容为项目的课程内容、特色与优势、质量管理、效果业绩或作品展示介绍等),进校服务的老师参加现场技能考核。遴选评议组依据评议内容、标准、权重现场独立量化评分,遴选监督组负责统计汇总确定遴选结果。

(五)结果公示(2月18-20日)

学校公示最终遴选结果,时间三日。

(六)签订合同(2月20日)

学校与最终选定的机构签订服务合同,合同的有效期为签订之日至2022年6月20日。合同签订后,由学校统一向教体局职社科报备。

四、特别说明

1.进校服务项目要提交全部课程资料(含教材、视频、教案等),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2.进校服务的校外机构老师必须爱党爱国、品行优秀、关爱学生,无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必须取得相关专业技能资质。合同期内机构不得随意更换服务教师,如因特殊情况,经服务学校研究同意后报教体局职社科,实施变更手续。

3.参与课后服务的老师挂牌上岗,要严格执行学校的疫情防控管理制度,配合测温、提供行程码和苏康码;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承担起服务期间学生安全管理、课程教学、活动开展、评价学生的全部职责。学校有权对存在管理不力、辅导不认真、师生家长满意度低等问题的机构及服务老师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可提前与相关机构终止合同。

4.进校服务的时间主要为我校学生课后服务的时间(不同年级、不同社团时间略有不同),特殊项目或者特殊时期可能另有安排,机构要无条件配合学校工作。参与进校服务老师的服务课时核定、课时津贴标准按我校的津贴发放方案执行。进校服务项目学生需要自备活动器材原则上由学生家长自购,严禁机构与进校服务老师强行推销、代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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