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城南实验小学教育集团2025年银龄讲学计划教师选聘公告
根据海安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实施2025年银龄讲学计划的通知》(海教人[2025]16号)文件精神,城南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拟在教体系统内选聘7名优秀退休教师,任教语文、数学者优先。
一、选聘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师德高尚,为人师表;
2.工作踏实,甘于奉献,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绩突出;
3.原则上为近两年退休人员,身心健康;
4.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优先选聘具有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称号或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能发挥传、帮、带作用,促进中青年教师专业成长;
5.能承担学校教师平均课时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能正常参与学校早读指导、午餐管理和延时服务等工作。
二、报名考核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25日下午2:00止;
2.报名地点:海安市城南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本部校区善思楼三楼办公室2室,联系人:夏老师,联系电话:13773749698;
3.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最高专业称号证书及个人业绩等原件及复印件,六个月内的三乙及以上医院体检报告原件及复印。选聘人员须明确工作校区,且明确表态是否服从学校岗位调剂。(本部校区:城东镇高庄路99号;东校区:城东镇界墩村25组;西校区:爱法山水北侧,南校区:南屏村7组。)
4.考核由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形式为适岗评价。市教育体育局成立专家组,根据选聘者提供的材料(除应聘岗位要求的基础材料外,还包括取得本人最高职称以来获得的个人业绩材料,如荣誉奖励、公开课、文章课题等)进行适岗评价。
5.依据学校选聘计划,结合适岗评价成绩,研究确定选聘人员,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与选聘教师签定聘用协议,聘期一年。
三、待遇说明
1.选聘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在被聘用期内,享受相应工作补贴,发放标准为 3500元/月,按月发放。年终经考核合格的发放一次性奖励金12000元,上述工作经费由市财政全额保障;
2.学校为选聘教师统一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选聘教师在选聘期内因病因伤产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
3.学校负责对选聘教师进行考核管理,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解除聘用协议;
4.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午饭管理等工作将按照学校相关考核方案发放相关费用。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海安市城南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四日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