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南通市教育先进集体、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5-06-22 00:00:0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公 示 根据市局《关于评选南通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通教人事〔2015〕6号)精神,对照“先进集体”申报条件,我校决定申报“南通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对照“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条件,并经民主推选,决定推荐秦美娟老师申报“南通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现予公示。 如有异议,请跟许习白校长联系。联系电话:0513-81852118。 海安县城南实验小学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二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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