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南实验小学2016年春季学期收费公示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收学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住宿费等。服务性收费项目为伙食费,其标准由各校按实际就餐天数按实收取,期末与学生结算;代收费项目为“一科一辅”费用。
本校对在校就餐的学生,按学期预收伙食费650元,学期末按实与学生结算;同时,按省市规定本校还代收“一科一辅”费用,收费标准是:
三年级: 43.5元/生·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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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城南实验小学:0513-81858106
附件:《关于明确2016年春季中小学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海价费〔2016〕11号)
海安县城南实验小学
二○一六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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