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县城南实验小学 2018年春季学期收费公示
海安县城南实验小学
2018年春季学期收费公示
根据海发改[2018]24号文件,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收学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住宿费等。服务性收费项目为伙食费,按照《南通市中小学伙食费管理暂行办法》(通价规[2012]1号)执行,标准由各校按实际就餐天数按实收取,期末与学生结算。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本校对在校就餐的学生,按学期预收伙食费700元,学期末按实与学生结算。同时,按省市规定本校还代收“一科一辅”费用,收费标准是:
三年级: 42.7元/生·学期
四年级: 42.7元/生·学期
五年级: 49.6元/生·学期
举报电话:0513-88910134(海安县教育局监察审计室)
举报邮箱:jyjtsxx@163.com
城南实验小学:81852108
举报邮箱:877765788@QQ.com
海安县城南实验小学
二○一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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