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城南实验小学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
海安市城南实验小学
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建立透明预决算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 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预决算信息包括预算收支安排和决算等管理信息。
第三条 预决算信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预决算信息公开遵循依法依规、真实准确、积极稳妥的原则。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海安市城南实验小学。
第二章 公开主体和职责
第五条 海安市城南实验小学负责本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履行下列职责:审查预决算编报工作及预算执行情况;制定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按规定公开预决算信息;按规定做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预决算信息的答复工作;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 公开内容
第六条 部门预决算信息(涉密信息除外)公开内容包括:
(一)单位主要职能、工作任务、机构设置以及预算收支安排、 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决算等信息。
(二)预决算收支情况,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机关运行经费收支情况等,涵盖财政拨款收支、非财政拨款收支情况。预决算支出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按规定公开到经济分类科目。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会议费和培训费预决算总额,并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说明因公出国(境) 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经费总额以及“三公”经费数额增减变化原因等情况。
(四)政府采购信息,包括政府采购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等。
(五)逐步公开预算绩效信息,在部门预算中公开预算绩效目标,在部门决算中公开主要的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
(六)逐步公开资产管理信息,包括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分布构成、主要实物资产数据和资产变动情况。
第四章 公开方式和时间
第七条 预决算信息公开以政府、本单位门户网站为主要平台,
实行双公开,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便于社会公众查询监督。
第八条 经本级人大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在批复后 20 日公开。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九条 市财政局定期对预决算公开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切实推动预决算公开依法有序进行。
第十条 加强引导,做好舆论宣传。预决算公开社会关注度高,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社会反映评估和舆情引导,积极与新闻媒体沟通,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预算公开氛围。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海安市城南实验小学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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