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鸷
刘鸷,男,1999年参加工作,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中小学语文二级教师,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曾被评为县“优秀班主任”“优秀少先队辅导员”,被县政府记“嘉奖”一次,“三等功”一次。县级公开课两节。主持县级微型课题并结题一次。省级以上刊物论文发表两次。
“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用理性架构教学,用感性丰富课堂,相信每一个学生都可以做最好的自己。教学格言:让学生在每一堂语文课上都可以有精彩的遇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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