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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幸福的一些理解

发布时间:2014-05-23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幸福的一些理解

幸福:源自古希腊哲学,属于伦理学的范畴,一直以来都是人类生存生活的最高追求。通常指人们的渴求在被得到满足或部分被得到满足时的感觉,是一种精神上的愉悦。根据以上定义以及每个人的不同情况,可得出如下关于幸福的公式。就某人的某一个幸福而言,某人对某事物的幸福感(F)与其对某事物事前的渴求度(Q),以及事后的被满足度(Z)以及每个人所特有的幸福系数(K)是成正比的,即:幸福感(F)=幸福系数(K)×渴求度(Q)×被满足度(Z) 。

幸福的思想状态: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春秋时期《书·洪范》中所倡导的幸福,主要形式是“一曰寿,二曰富,三曰康宁,四曰攸好德,五曰考终命。”这就是儒家所倡导的“五福”,支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安其小家既是幸福的标志。另一种是向内修身养性,形成仁、义、礼、智、信良好的道德品质;向外要齐家、治国、平天下,求取功名、为民谋利、造福百姓。持这种观点的人讲个人修为和建功立业都视为幸福的标志。这两种幸福思想状态都是积极的,前一种偏向于个人的幸福主义,后一种是克以奉公的幸福主义。

幸福原理:荷兰社会学家S·卡洛斯在《幸福原理》一书中阐述了有关幸福的主观感觉和客观条件的关系。他认为幸福是个人对生活的一种主观感受,以能够引起幸福感的客观条件为基础,并受个人思维方式的影响。其中客观条件不仅仅限于金钱,还包含健康、爱、天伦、友谊等重要的客观因素。该书中提出了幸福等式:幸福=正确的思维方式+基础生存条件+健康+爱+天伦(指家庭血缘类)+友谊+其他。在等式右边的项目,数量越多和品质越好,幸福值就越大。

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对“你幸福吗?”这一提问,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回答。产生不同答案的根源并不复杂,我想一个人的“需要”得到了满足,他就会感到“幸福”。比如:没房的有房住了,他就觉得幸福;肚子饿时得到一块面包,他就觉得幸福;以前学习时没有水喝,今天新学校给每位教师发了一瓶矿泉水,我就觉得幸福。由此可见,“需要得到满足”是产生“幸福感”的根源。幸福感的指数是不是可以对应到马斯洛关于人的需要的5个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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